翁源出台科技进步奖励办法 为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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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日前,翁源县制定出台了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
按照奖励办法规定,该县科技进步奖每两年评审一次,设重大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其中获得市科技进步特等奖、一等奖和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为县科技进步重大成果奖;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和三等奖为县科技进步一等奖和二等奖。奖励标准为获得省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获得市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奖励10万元、一等奖奖励8万元;获得县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此外,被认定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近年来,该县牢牢树立“抓科技就是抓经济”、“抓创新就是抓发展”理念,以获得“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荣誉称号为契机,加大科技投入,加快企业主体、创新载体和产学研一体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壮大提升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不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了县域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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