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庭审普法获群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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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中院获悉,近日,曲江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宗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件,数十名群众进行了旁听。此举受到群众点赞。
该案源于2011年4月5日,三原告的父亲陆老汉与邻居罗某签订了一份《房屋及地方交换协议》,约定将公路边两家的房屋及土地进行交换,协议签订当日有效,并有同村人罗某灵作为见证人在协议上签字。2015年4月,被告罗某在修建交换过的房屋时,遭到了三原告的反对。因纠纷无法解决,三原告起诉到法院,请求确认陆老汉与罗某于2011年4月签订的《房屋及地方交换协议》无效,并要求罗某对涉案的三间房屋恢复原状。
该案承办法官将案件争议的焦点归纳为陆老汉对涉案房屋是否有处分权以及其所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两个问题。围绕两个焦点,承办法官从三原告分家是否是事实、陆老汉是否有代表全家处理事务的权力、陆老汉是否是订立合同的适格当事人、协议是否存在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及当事人如何承担举证责任等方面,将涉及民法、合同法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知识对双方当事人及旁听的群众进行了普及。庭审后,法官还对群众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旁听人员纷纷点赞。
据法院介绍,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群众之间纠纷矛盾有所增加,基层法院审理案件的压力也大大增加。为了能让群众通过知晓的法律常识解决简单的矛盾纠纷,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曲江法院法官通过庭审向当事人及旁听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这种“庭审+普法”的模式让群众在鲜活的案例中学习法律知识,比照本宣科地讲解法律法规条文来得更生动,群众喜闻乐见的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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