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亮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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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政策宣讲会上获悉,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完成技改投产后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助,符合条件的可以连续三年获得奖补资金,这一政策将给众多企业带来利好。
据悉,《韶关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于6月初下发。根据细则,我市从2015年至2017年,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技改项目完工下一年起连续3年,每年均可申请事后奖补资金。为加大支持力度,2014年10月至12月底完工的项目,也列入奖补范畴。
事后奖补不超过企业技改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细则》规定奖励标准为:从完工下一年起连续3年内,按企业技术改造对财政贡献增量额度中除省级分成部分的60%以奖代补外,地市级分成部分的50%、县级分成部分的40%对企业进行事后奖补;企业技术改造后对财政贡献增量额度以企业技术改造后主体税种税收额(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相对于基数的增加部分为依据;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前一年主体税种税收额为基数;事后奖补资金=(企业申请奖补当年税收-基数)省级分成部分×60%+(企业申请奖补当年税收-基数)地市级分成部分×50%+(企业申请奖补当年税收-基数)县级分成部分×40%;企业获得事后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十二五完成工业技改项目308项,今年工业技改投资目标85亿元
《细则》提出,奖补对象为在韶关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按照粤府办〔2014〕51号要求开展技术改造且取得新增财政贡献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奖励条件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和《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试行)》,取得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
据市经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与以往相比,《细则》明确了企业只要符合条件都能申请,申请程度公正透明,简单易操作,这将使受惠企业大幅增多。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我市大力引导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积极组织实施了工业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先后实施完成工业技改项目308项,总投资额258亿元,年均增长12.61%,其中,2015年完成技改投资74.5亿元。2016年,我市工业技改投资目标为8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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